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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管理探讨

  一、 企业集团的定义与组织特征

  按照1992年12月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文件的定义,企业集团是指“由若干相对独立的企业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组成,具有以核心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组织结构,通过资产、生产经验、技术、服务等纽带结成一体的经济组织”。以上定义涵盖了企业集团的下列特征:

  1、 多元结构: 企业集团是由多个法人企业联合组成的集体,它不是单一经济实体和企业法人。这是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本质的区别。由此决定了企业集团不同于集团公司的管理机制:企业集团是由核心企业的董事会、经理会或指派公司、集团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领导,其对企业集团成员不具有行政概念上的上下级关系,或所谓一级法人、二级法人之类的区分,而是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其管理作用主要是协调成员企业间的内部竞争、内部资源和利益的分配,对外形成规模经济和一定程度的垄断。其管理必须考虑多元性、多层次的利益主体,遵循平等互利、民主的原则。

  2、 多种联结纽带: 企业集团的联结纽带多种多样,大体上可分为生产协作,非交易协定和产权转移三大类。生产协作是最普遍也是最基础性的联结纽带,它虽然也是一种商品市场关系,但这种关系有经济合同,其关系是长期的、大量的和比较固定的,对企业的经营方向有着一定的支配意义。非交易协定纽带主要包括联营、技术转移、人事培训、资金信贷等契约和协议关系,这种纽带的稳定性和牢固性相对较差。产权转移纽带包括股权转移,即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控股、被控股和相互参股;企业法人租赁,即不改变企业资产所有权条件下实行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法人承包即在资产所有权不变条件下将企业部分经营管理权发包给承包企业。产权转移特别是股权转移是集团成员间最稳定的纽带,在此基础上产生了集团成员之间派遣人员(董事、经理人员、顾问)的联系,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和长期的协作关系,这是企业集团与一般联合体的根本区别。

  3、 多层次组织: 按企业集团各成员与核心企业间连结纽带的差异和股权转移的比例,可将企业集团成员分为四个层次,即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所谓核心层是指企业集团中具有较大的经济实力、技术实力和投资能力,有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有较高的品牌价值和良好的企业形象,有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较完善的市场网络,对集团其他成员具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企业。核心层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多个企业或集团公司。紧密层是指由核心企业投资并控股,或由核心层企业长期承包或租赁,或经有关政府机构批准、授权划归核心层企业经营的企业。半紧密层是指核心企业参股(但未达到控股)或紧密层企业合资控股的企业。松散层企业是指与核心企业没有资产关系,但有较稳定经营业务关系的企业或紧密层企业、半紧密层企业参股的企业。多层次组织也是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及一般公司的主要区别,它决定了企业集团管理内容的复杂性,既要对企业集团内部特别是核心层和紧密层的经营进行管理控制,又要具有原来由企业之外的社会、政府、市场等“无形之手”所影响和控制的部分功能。同时企业集团多层次组织特征也决定了其管理信息的模糊性和管理控制的粗放性。

  4、 多样化经营: 组建企业集团的主要目的就是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与优化组合,组织专业化协作,形成规模化经营,从而达到最佳资源利用效率和最高协同效益与经济效益。企业集团进行横向多样化扩张以丰富产品的系列,或进行纵向多样化拓展以把握产品生产从原材料到市场的全过程,或进行混合多样化跨企业跨部门发展以充分利用和分配集团战略资源和减少经营风险,是企业集团多样化经营的不同表现形式,它们都是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多样化经营使企业集团的经营过程更加复杂,管理形式更加多样。

  5、 具有多种功能: 企业集团为达到其垄断性经营的目的,不仅要形成生产中心和贸易中心,还需要具备投资发展、研究开发、形象推广、文化传播及教育培训等多重中心功能,这对企业管理的系统化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6、 多国化或跨区域经营:由于资源和市场的区域性或国际性差异,企业集团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一般都设立了跨区域或跨国度的子公司(分公司)或进行跨国化或跨区域的经营。不同区域、不同国度具有的文化、经济和政治特点,使企业集团不得不采取差异性管理。因此企业集团管理控制系统更为复杂。  

  二、 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关系与管理功能

  企业集团的结构特征决定了企业集团内部多层次的管理关系:第一个层次是法定关系,包括集团内部股东或法人和股东(或法人)之间的关系;股东(或法人)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以及股东(或法人)对公司的义务责任和权利关系,这些关系是由《公司法》等国家法律界定的,是企业集团决定领导班子人事安排关系、利益分配的次序关系以及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基础。在这一层次的关系中,母、子公司的关系是集团中最基本的关系。

  第二个层次的关系是章程关系,包括集团内部集权、分权关系,战略和计划安排关系,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的人事安排关系,内部交易关系等,这些关系是由集团的章程所界定的,这些章程关系决定了各种业务活动(人、财、物、供、产、销)的管理准则和办法。在这一层次的关系中集权和分权是最基本的关系,它决定着集团内四个层次即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的具体管理办法,包括人、财、物、供、产、销六个方面日常业务决策自主权的划分。

  第三个层次的关系是协议关系,包括无形资产如品牌、技术、管理的享用关系、业务配套协作关系、资金信贷关系等,这些关系通过协议或合同界定,具有短期性和变化性,但对于企业集团发挥协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个层次的关系是非约定协同关系,包括企业文化、企业形象的协同关系、国家政策、信息的传达与使用关系、集团成员企业职工关系等,这些关系主要通过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行政性管理手段来界定,采取自愿和无限定的组织原则。它们对于形成企业集团的凝聚力也是十分重要的。

      企业集团内部多层次的管理关系决定了它既具有企业性管理功能,又具有社会性管理功能,正是二者的有机结合产生了企业集团的协同效益。企业性管理功能包括投资管理功能、资金管理功能、决策和计划管理功能、生产经营管理功能、市场营销管理功能、科技开发管理功能、物质供应管理功能、国际贸易管理功能、财务监控管理功能、审计结算管理功能、人力资源管理功能以及行政事务管理功能。社会性管理功能包括服务功能、文化传播功能、政策约束传递功能、资源和利益的宏观调控功能、金融管理功能等等。

  按照管理功能发挥作用的范围,又可把企业集团的管理功能分为整体性功能、局部性功能和混合性功能。决策计划管理功能、审计结算管理功能以及各种社会性管理功能都是整体性功能,其作用于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各个阶层的集团成员之上;而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科技开发管理等功能则为局部性功能。它们主要作用于核心层、紧密层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功能属于混合性功能,在某些方面作用于全部成员企业(如人力资源培训),在另一些方面又只作用于局部企业。

  正确把握管理功能的作用幅度,是企业集团整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关键。这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正确把握集团各种管理功能作用的层次或范围,既不能把局部性功能强用于整体的管理,也不能把整体性功能只用于局部层次;二是正确把握每种集团管理功能的集权---分权特性,即掌握集权与分权的尺度关系。有些企业集团管理功能属于集权性功能,如决策计划功能、投资管理功能、财务监控管理功能、审计结算管理功能、政策约束传递功能、资源和利益的宏观调控功能以及金融管理功能,其它一些功能则属于分权性功能。发挥集权性功能对于企业集团形成凝聚力,取得最大的协同效益,实现最佳的资源分配和保证战略计划实施是根本保证。而发挥分权性功能则对于集团成员企业适应市场规律、把握发展机会和提高个体效益具有决定性意义;第三方面含义是正确把握各种管理功能的集权—分权尺度。某些集权性的管理功能并不意味着完全的集团式集权,其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分权尺度。如决策计划功能、投资管理功能,其绝大部分集中于企业集团本部,但核心层企业特别是紧密层企业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决策和投资权限,形成由集团审议或备案管理的小决策中心和小投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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