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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莱堡学派的货币金融学说

  一.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概念

  弗莱堡学派认为,历史上存在过的各国社会经济形式可以抽象地归结为两类:一类是自由市场经济,即彻底自由放任和完全价格调节的经济模式;另一类是集中管理经济,即在政府统一计划和有力控制下的经济模式。这两种模式都不是理想的模式。弗莱堡学派认为应该在漫无限制的绝对自由和严格的政府管制之间寻找一条理想和完善的中间道路,这种理想的社会发展的第三条道路就是“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它是以自由经济为基础,吸收集中管理的理想成份所构成的。在微观上,应广泛发挥市场机制的效能,在宏观上,则要保护和维持社会经济秩序,以防止社会动荡和混乱。因此,“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是指在国家保护和维持的社会经济秩序下,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所具有的全部有效机能,保证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进步与个人自由达到完全协调一致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二.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内容

  1.保护自由竞争,发展私有制;

  2.发挥企业家作用,实行经济人道主义;

  3.政府适当干预,维持经济秩序;

  4.借助国家力量,发展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化”。

  三.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下的融资活动

  弗莱堡学派认为,在社会市场经济中的筹资主体是企业和政府,筹集资金的方式一般有三种:

  第一,通过自由市场筹集资金;

  第二,通过提高物价的办法筹集资金;

  第三,政府通过增发货币和增加税收的办法筹集资金。

  弗莱堡学派认为,上述三种方法相比,后面两种都是不可取的,理想的办法应该是通过自由资本市场筹资。在自由资本市场上筹资主要采用银行信贷融资和发行有价证券融资两种方式,从企业家的角度看,银行信贷是较为有利的融资方式。他们认为,证券融资主要有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二种形式,相比之下,他们认为发行人民股票是最优的筹资形式。

  四.人民股票的概念及优越性

  所谓人民股票,是指能够吸引全体人民都能购买的小面额股票。这种股票的发行一般有三种情况:(1)原有私营企业发行股票以扩充资本;(2)政府通过发行人民股票把国营企业转为私有制;(3)发行人民股票筹集资本新建股份制企业。前两种种情况的股票发行主要面向本企业职工和家属;第(3)种情况的股票发行面向全体公众。他们认为,人民股票的最大特点是对本企业职工和低收入者给予优先和优惠,以充分体现该股票的“人民性”。弗莱堡学派认为,通过发行人民股票来筹资,对于个人、企业和国家都是最优选择,而且还有利于维护和稳定社会市场经济秩序。

  1.对于个人来说,购买人民股票是最优的储蓄形式,也是改变自身社会地位的有效途径。弗莱堡学派认为,财产是自由的保障,也是决定社会地位的标准。因此,每个公民都应该通过正当手段,努力增加自己的财产。政府应该努力使每个人都成为有财产的人。根据社会市场经济的公平分配原则,每个人的收益取决于他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的多少。个人购买股票直接增加了他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的份额,并从中获得丰富的收益,增加个人财产,这是无产阶级中产化的主要途径。与此同时,购买股票意味着成为企业投资入股的股东,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资本家,这就改变和提高了自身的社会地位。

  2.对于企业来说,由于股票筹资的成本较低,还可以作为企业的长期资本,是一种理想的筹资方式,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发行人民股票可以改善劳资关系。他们认为,如果工人和职员在本企业投资入股,他们就与该企业有了休戚相关的利害关系,就会主动地与企业家进行明智的合作。这种由人民股票维系的新型劳资关系是真正牢固的社会伙伴关系,而建立具有内在稳定性的社会伙伴关系,是巩固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

  3.对于国家来说,通过发行人民股票,可以获得双重效果。一重效果是能顺利实现国有企业私有化和财富的公平分配。社会市场经济的原则要求国家本身不要作为企业家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使国家从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中摆脱出来,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致力于制定和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这是符合社会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的,为此,需要将政府直接控制的国有企业转为私有。通过发行人民股票来完成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化,就能将国有财产合理地分散于全民,使原来没有财产的人能成为拥有一定生产要素的有产者,有利于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第二重效果是指能有效地筹集国家资金。国家通过发行这种小面额的人民股票,可以把人民手中的一部分零星储转化为国家资金,同时国家还可以从中获得巨大的创业利润。

  弗莱堡学派认为,要保证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协调和稳定,必须首先稳定货币,因为货币稳定是社会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因此,他们特别重视货币的稳定问题。然而,如何才能保持货币的稳定?经济学家有许多的看法,弗莱堡学派认为,稳定货币的关键在于稳定货币供应,货币供应过多或过少都会影响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因此,他们把货币供应理论的重点放在控制货币供应量问题的研究上。

  五.货币供应的原则

  1.货币供应的总原则

  弗莱堡学派认为,货币供应的总原则应该是保证币值稳定。他们认为,稳定货币主要是指稳定币值,因为只有稳定币值才能稳定物价、稳定市场、稳定经济,因此稳定币值是社会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基本条件。保证币值稳定实际也就是保证货币供应量与实际需要量相一致。

  2.货币供应的具体原则

  第一,货币供应与社会生产能力相适应;

  第二,保持商品追逐货币的局面。

  六.货币供应的层次与控制指标

  弗莱堡学派认为,要对货币供应进行有效的控制,应该科学地对货币供应区分层次。他们把货币供应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M1=现金+国内银行机构的活期存款;

  M2=M1+四年以下国内银行机构的定期存款;

  M3=M2+提前三个月通知可提取的国内储蓄银行的存款。

  他们把M1和M2称狭义货币,把M3称作广义货币,认为M1和M2这两个层次的货币在短期内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经常处于强烈的波动之中,而这种波动是中央银行难以控制的,因此,M1和M2不宜作为货币供应量的控制指标。相比之下,由于广义货币M3在短期内比M1、M2更具有稳定性,覆盖面也广,又与整体经济活动联系密切,因此,中央银行可以采用M3作为货币供应的控制指标。

  七.货币供应增长率的决定因素

  弗莱堡学派认为,社会市场经济是在不断发展的,货币供应不可能一成不变,要使货币供应的变化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必须确定恰当的货币供应增长率。在确定货币供应增长率时主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1.潜在社会生产能力的增长是确定货币供应增长率的主要因素

  弗莱堡学派认为,货币供应应该与潜在社会生产能力相适应;货币供应的增长率也应当按潜在社会生产能力的增长率为主要依据来确定,而不是按已实现的或当年可能的经济增长率来确定。潜在社会生产能力是指应该生产出多少,是人们在规范经济学范畴下所作的最优选择,所以,当年的货币供应增长率必须与该年潜在社会生产能力的增长率相同步,才能保证该年度的货币增长和经济增长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同时,由于资源的稳定性,潜在社会生产能力的增长是相对稳定的,它受各方面的干扰较小,因此,根据潜在社会生产能力的增长来确定货币供应增长率,就能够保持货币稳定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性。

  2.可承受的通货膨胀(紧缩)率是确定货币供应增长率的主要限定因素

  可承受的通货膨胀率或通货紧缩率因素是中央银行为了抵御国内外各种干扰所必需的。他们认为,由于德国的经济具有很强的外向性,德国马克又是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主要储备货币,所以国际经济形势和汇率的波动会对国内经济产生较大的冲击力;与此同时,国内经济也可能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出现波动,所以精确地、机械地按潜在生产能力增长来确定货币供应增长率,就难以抵御和克服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中央银行为了保证经济的稳定发展,在特定时期和特殊情况下,可以在确定货币供应增长率时加上一个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率。但是中央银行所加入的通货膨胀(紧缩)率必须限定在社会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也即具有可承受性。这种可承受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率的特点,一是水平低,一般在5%以下;二是时间短,一般在2—3年之内。这种人为加入的通货膨胀或紧缩因素在中期内就能被经济吸收和消化掉,不致于引起长期物价上涨。为了克服国内经济周期的影响,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供应增长率往往在经济衰退时期略高于潜在社会生产能力的增长率;而在经济高涨时期又略低于潜在社会生产能力的增长率,其目的旨在同时兼顾保证币值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八.货币供应增长率的区间论

  所谓“区间论”,是指把货币供应增长率从一个具体数值变为一个特定范围。这种理论认为,由于受技术上所能达到的精确度所限,货币供应增长率本身就不是一个精确的值。为了对来自各方面的干扰提供一个“缓冲”的余地,也为了减轻确定货币供应量中的技术性困难,划定1-3%的货币供应增长率区间是必要的和合适的。从1979年开始,中央银行以这个理论为指导,采用了货币增长率的区间指标。

  九.货币政策的目标和中介指标

  1.货币政策目标

  中央银行作为保卫货币的职能机关,必须把稳定货币作为其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

  从根本上说,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依赖于货币稳定。因为自由价格的形成和有效的竞争、企业家的正常活动和经济人道主义的实施,都是以货币的稳定为基本条件的。如果货币不稳,例如出现通货膨胀,就会使币值下跌,造成物价普遍上涨,这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因干扰了市场信号,妨碍自由价格的形成和有效竞争;因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破坏了企业家经营活动的良好环境;因降低了工人的实际购买力,引起劳资双方的各种摩擦,动摇了原有的社会伙伴关系;因减少了人们的实际收益,使人们对货币的价值失去信心,造成储蓄下降,危及资金的积累。这一切都是从根本上危害了社会市场经济,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弗莱堡学派认为,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可有多个目标,例如发展经济、维持充分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政府的各职能部门也可以有自己的政策目标,但对于中央银行来说,货币政策的目标只能以稳定货币为主。只有稳定货币,才能稳定经济,为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持正常的秩序;才能保障其他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为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其他目标鼎力相助。因此保卫货币,稳定币值是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责和首要目标。当中央银行的这一政策目标与其他经济政策目标发生冲突时,或稳定货币与经济发展出现矛盾时,中央银行必须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坚定不移地把稳定货币放在首位,这样做事实上是对其他政策目标的最大支持,也是对经济发展的最大贡献。可见,弗莱堡学派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主张与货币供应的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2.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

  弗莱堡学派认为,要实现稳定货币这个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还需要正确确定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来进行实际的操作。他们不同意把利率或汇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其理由是,利率或汇率是经济体系中的内生变量,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其中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因素,有经济的也有非经济的因素,它们之中有许多因素是中央银行无法控制的,如果把利率或汇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中央银行的政策效果会很不理想。

  他们认为,稳定货币的核心是稳定币值,而币值的稳定与否取决于货币供应量的多少,因此,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应该是货币供应量。只有控制货币供应量才能比较直接而有效地达到稳定货币的目的。他们主张把中央银行货币量作为货币供应量的操作指标。他们认为中央银行货币量既能反映总体经济中货币供应的状况,又处于中央银行的控制之下,所以把中央银行货币量作为货币政策的操作指标是合适的。一般来说,中央银行货币量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基数,其变动量是以增长率来表示的,因此,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盯住的是中央银行货币量的增长率,具体地说就是以非银行部门持有的现金加上按不变准备金率计算的银行部门最低法定准备金总额表示的中央银行货币量的增长率。

  十.货币目标公布制

  所谓“货币目标公布制”,是指中央银行在每年第四季度向公众公布下一年度货币供应量增长的控制指标,作为下一年度中央银行货币供应的准绳。自1974年起,前西德中央银行一直实行这种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弗莱堡学派对实行这种制度的必要性和优点作了理论上的阐述。他们认为,实行货币目标公布制,尤其是严格地按公布的控制指标供应货币,是稳定货币,稳定社会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货币目标公布制的好处在于:

  第一,可以表明中央银行防止通货膨胀的坚定决心;

  第二,提前公布既定的货币供应量增长的控制指标,可以消除雇主和工会对通货膨胀的不当预期,有效地防止工资——物价追逐所引起的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同时还能减少劳资双方因对物价上涨不同预期引起的摩擦和争执,有利于巩固社会伙伴关系。如果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目标公布制中,能够加强与雇主、工会的沟通,还可以加深彼此的理解和合作;

  第三,有利于协调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等其他经济政策的关系;

  第四,为各经济单位安排下一年度的经济活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

  第五,把中央银行的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十一.金融体制与金融控制的关系

  弗莱堡学派把一个国家金融业的结构和制度称之为金融体制,具体包括两大体系:一是由不同功能的各种金融机构组成的金融体系;二是由各种金融法令和规章制度组成的法规体系。金融控制是中央银行依照各种法规,按货币政策的要求运用多种方法,对不同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进行引导、调节、限制和管理的总称。他们认为,金融体制和金融控制之间有密切的相关关系,主要表现为:

  1.金融体制是金融控制的基础;

  2.金融控制是维护金融体制的保证。

  十二.金融体制的构成

  德国的金融体制主要由金融体系和法规体系构成。

  1.金融体系

  德国的金融体系主要由独立的中央银行、全能的银行系统和银行监督局构成。

  2.金融法规体系

  前西德确立了庞大健全的金融法规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信用业法》和《德意志联邦银行法》,此外,还有众多的专门法规。除金融法规以外,对于银行业务活动还要求遵守其他的相关法律,如《商业交易法》、《股份公司法》等等。

  十三.金融控制的重点和手段

  1.金融控制的重点

  弗莱堡学派认为,金融控制的主要和首要任务是贯彻货币政策,实现公布的货币供应目标,稳定和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的货币环境。因此,金融控制的重点应该放在货币供应上,包括货币供应量和信贷总额。由于以中央银行货币量表示的货币供应增长率的变化牵制着信贷总额,所以,金融控制的关键在于货币供应增长率。

  怎样控制货币供应增长率才能实现货币长期稳定的目标呢?弗莱堡学派者认为,除了按照潜在社会生产能力增长率和可承受的通货膨胀(紧缩)率确定货币供应增长率以外,还应该将货币供应增长率按时间长度制订出中期目标和短期目标。中期目标是指五年内的货币供应增长率,短期目标是指年度货币供应增长率。为了既能适应经济需要,又能保证货币稳定,他们提出控制中期目标更为重要。而短期目标根据每年不同情况,制定的年度货币供应增长率区间,可以允许有一定幅度的小波动,个别年份可以略高一些,个别年份可以略低一些,不必强求均等,但是五年内决不能突破既定的中期目标。这种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金融控制,被认为是德国中央银行稳定货币供应的一条经验。

  2.金融控制的手段

  根据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作为金融企业的银行,其经营活动完全是独立自主进行的,中央银行无权直接干预他们的经济行为和经营决策,而只能在法律的保护下,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调控,达到预定的目标。

  他们认为,由于货币数量和信贷总额形成的渠道不同,运动轨迹不同而处于不同的层次上,因此金融控制也应该分层次进行,通过间接控制信贷总额实现既定的货币供应增长率目标。这种间接控制的手段主要是:

  第一,利率手段。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以下三种利率:(1)再贴现率,即中央银行给予金融机构再贴现的利率。(2)短期放款利率,即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指定证券为担保的短期贷款利率,称作“伦巴德业务”。(3)证券回购协议利率,即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与各金融机构签订证券回购协议时的利率。这三种利率都是中央银行可以自行决定的,变动它们就可以间接影响社会的信贷总额,进而控制货币量。

  第二,流动性政策手段。其中最主要的有:(1)通过调整法定准备金率,制约银行信贷扩张的能力。(2)通过改变再贴现的最高限额,限制银行贴现贷款的业务。(3)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影响银行的资产流动性比率,调节信贷规模,进而控制货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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