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先知:芙丽特
称芙丽特(Mary Parker Follett)为管理的先知,这是德鲁克的说法。她曾经是“管理学天空中最耀眼的明星”,但是,她的思想在她1933年去世后被管理界主流遗忘许久。按照德鲁克的分析,她之所以被遗忘,是因为她的思想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是不适用的,而且,人们不想去倾听她的肺腑之言。
玛丽•帕克•芙丽特1868年出生于波士顿,母亲神智不清,而父亲又在她10多岁时撒手而去。这使她小小年纪就成为家庭的主管。后来,来自母亲一边的钱让她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她曾游学英国和法国,并成为一名出色的学者,以政治科学家著称。而投身社会工作的亲身实践,使她通晓集合过程的运作和潜力:人们一同工作何以能够孕育、发展和实施他们的计划?以此为基础完成的《新的国家——集体组织》使她在国内和国际上备受关注,并成为公众人物。她参加仲裁委员会、最低工资委员会,并成为公开法庭的成员。这些职务使她亲身经历了工业关系的政治学,也为她的下一本著作——《创造性经验》提供了大量事例。《创造性经验》一书把她带入新的职业生涯和新的受众:许多商界人士纷纷向她求教管理问题。她观察工厂、研究组织并提供改进建议——某种程度上就是在做管理顾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她作为权威人士被纽约人事管理局邀请在年会上做了“企业管理的心理学基础”的演讲,表明她已经是著名管理思想家。1933年初,伦敦经济学院商业管理系邀请她做成立讲座——这是很高的荣誉。讲座的内容后来由芙丽特的仰慕者和其思想的传播者——林代尔•沃尔威克辑为《自由和协调》出版。
如果说泰勒建立了管理的理性原则,那么,芙丽特则确立了管理的哲学。她最广为人知的观念是“建设性矛盾”。她断言,矛盾尽管让人讨厌,却是人类无法回避和不可改变的现实。人只能承认矛盾,并利用矛盾。人聚集在一起,组成集体,总会有分歧。关键在于,决不要在冲突时争论谁对谁错,而是要假定双方都是对的。接下来就要通过对彼此问题的相互理解来消除对立,获得双方都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冲突得到解决的最终结果不是“胜利”,也不是“妥协”,而是双方利益的平衡统一。这种“双赢观”直到近20年来才被人们广为接受——这足以表明芙丽特的超前性。
20世纪上半叶,对管理的研究往往局限于工具性的方面,比如,工艺过程、效率原理、工人的训练,背后的理念是把企业仅仅看作经济组织。但是,芙丽特把企业视为社会性的组织。这样,她就在整个社会的大框架里进行研究,并突出公平和公正的决定性作用。有论者认为,将经济和社会这两个世界统一起来观察,是她对管理实践做出的最关键的贡献。她观察到,工作的场所而不是家庭,成为人们相互影响的首要领域。她坚持认为,企业对更广泛的社会负有责任,而且,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是统一的。
作为人文学者,芙丽特的管理哲学背后还有更深层的理念,那就是相信知识的统一性。她说,“我确实相信,假如某个原理已经在伦理学中得到确立,那就不必在心理学、经济学、生物学、社会学和商学中被重新发现。”换言之,事物都是相互关联的。她认为,我们没有心理学问题、伦理学问题和经济学问题,有的只是人的问题。从此出发,她确立了四大组织原则:协调乃是某一具体情况下所有因素的交互联系、通过有关责任者的直接接触来协调、在早期进行协调、协调是一长期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