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商品牌研究中的四大误区(三)
中间商产品品牌是由中间商所有并在其出售的产品上使用的品牌。希尔斯的工匠牌工具、顽强牌电池,沃尔玛的饮料美国可乐、同仁堂的同仁堂牌乌鸡白凤丸、苏宁电器的苏宁牌空调等都是中间商产品品牌。虽然中间商特别是大型中间商产品品牌出现的时间短,在国内与同类制造商的产品品牌相比,还缺乏影响力,但是中间商产品品牌正处于快速发展之中,国内许多大型零售企业都推出了自有品牌的产品,显示出中间商产品品牌良好的市场前景。
实施中间商产品品牌, 中间商有三种方式获得产品: 订购、委托加工、自建厂生产。订购是中间商通过了解分析市场需求,直接向经过选择的生产企业购买产品并以自有品牌销售,中间商不进行产品的研发和设计。委托加工是中间商分析市场需求,并据此进行产品开发设计,然后委托生产企业按要求组织加工,中间商使用自有品牌将产品推向市场。自建厂生产是生产与销售业务统一于中间商企业内,是后向一体化的发展策略。中间商服务品牌是中间商的企业或公司的名称和标志。服务品牌名称和标志不直接使用在产品上,主要作用是让市场识别、区分不同的中间商提供的不同的服务, 用以创立中间商的企业或品牌形象。
国美电器的国美、华联集团和华联、太平洋百货的太平洋、沃尔玛的沃尔玛 等等都是中间商服务品牌。随着消费需求的变化,消费者不仅关心产品是由谁制造的,是什么品牌,而且越来越关心是谁销售的,其信誉形象和服务是否能带给自己更多的满足。其中,中间商服务是构成服务品牌形象和联想的主要因素。中间商的服务主要包括有:产品品种服务、商店气氛、信息咨询服务、演示操作服务、订购及账单处理服务,人情味、交货及售后服务等等,这些服务直接决定了顾客的满意程度和中间商的竞争能力。
人们都愿意到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服务优异的中间商那里去购物,这必然要求中间商更加关注自己的服务质量、品牌形象、企业声誉。为此,中间商应努力整合自己的资源,把资源充分用于加强服务品牌建设上来。中间商产品品牌与中间商服务品牌的关系有下面几种情况: 第一,中间商服务品牌与中间商产品品牌相同,也就是中间商将服务品牌(企业的名称标记)延伸使用在所销售的产品上。上海开开百货集团将开开这一服务品牌用于生产并销售开开服装;苏宁电器将苏宁这一服务品牌用在其定制的空调上;耐克公司将其Nike使用在所销售的全部产品上;瑞典的宜家公司将宜家品牌用在其所销售的全部家居用品上。
中间商服务品牌与产品品牌相同,有利于用这种品牌推广新的产品,有利于壮大企业的品牌声势。第二,中间商服务品牌与产品品牌相异,如:希尔斯推出的顽强牌电池、肯摩尔牌器具等,马狮集团推出的圣米高品牌的各种产品,华联集团推出的勤俭牌各类产品。服务品牌与产品品牌相异的策略,有利于为不同产品寻找更适当的品牌名称,还可以避免因某些产品的失败而损害服务品牌形象。第三,混合使用,即服务品牌使用在一些产品上,在另外一些产品上使用其他的产品品牌。创业界多项第一的杉杉集团,已渐渐淡出服装生产制造业,将服装厂出售或外包给其他企业,成为了一个品牌运营商(批发商),其主要工作是根据市场需求,设计、开发产品和品牌,再通过连锁店出售这些品牌的产品。现在他拥有西服品牌杉杉、男装品牌法涵诗、女装品牌麦斯奇、休闲服品牌意丹奴、童装品牌小杉哥和高品味休闲服品牌梵尚。混合使用可以兼收并蓄前两种策略的优点。从中间商服务品牌与产品品牌发挥作用的机理看,对消费者起作用更大的是中间商服务品牌。
对大型零售商来说,中间商服务品牌主要起到吸引消费者到商场来购物的作用,中间商产品品牌主要起到与同类产品竞争、让消费者购买自有品牌产品的作用。消费者是否购买中间商所出售的产品,并不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开发了产品品牌,而主要取决于中间商经营的品种、提供的服务,也就是说主要取决于服务品牌。沃尔玛尚未进入中国市场时,许多消费者已对之心生向往,这是沃尔玛的企业服务品牌在起作用而非其他。现在城市消费者到大型商场购物,先要决定的是到那一家商场,是去华联还是去太平洋或好又多或家乐福只有将中间商服务品牌做强、做大才可能把更多顾客吸引到商场来,才可能出售更多的产品,才可能使中间商立于不败之地。在中间商服务品牌取得较大成功时,才更有条件和可能去开发中间商产品品牌。那种一提到做中间商品牌,就一心想去做产品品牌是急功近利、舍本逐末的表现。我们并不排斥有实力的中间商创建产品品牌,但对多数中间商来说,其安身立命之处还在于服务,做自己最擅长的服务和服务品牌才是多数中间商的正道。
误区四: 销售规模是限制国内中间商品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在近几年的中间商品牌研究中,许多人都将我国中间商销售规模相对较小看成是限制国内中间商品牌发展的主要因素。他们认为,要实施中间商品牌战略,首要的工作是通过连锁化和集团化,扩大销售规模,达到规模经济优势,才能在市场上托起自有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