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竞争优势与战略管理(三)
在竞争中企业必须决定要与那些竞争者决一长短,在做这一决定时,企业必须注意以下三种情况:
(1) 是对强者进行竞争还是对弱者进行竞争。大部分的企业都会专挑较弱的竞争者作为其攻击对象,因为此时每获得一个百分点的市场占有率只需较少的时间与资源。然而在此攻击的过程中,对企业能力的改善很小。因此,企业有时应该与强势竞争者竞争,因为由于想法力克顽强的竞争者,企业在此过程中才会迎头赶上,一同走向时代的尖端。此外即使再强的竞争者也并非是无懈可击的,因此企业只要专注比能够有所收获。
(2) 是对远者进行竞争还是对近者进行竞争。大多数企业选择竞争者的对象,都是以某些属性上与自己最像的公司为主。但是否注意到,企业应该避免“摧毁”较近的竞争者,否则会尝到胜利后的苦果。例如某企业70年代末期积极的进攻其他软性隐形眼镜制造商,结果大获全胜,但是这却使失败者无力弥补财务上的亏损,因此卖给了较大规模的其他公司,结果使该企业面临更强的竞争者。
(3) 攻击良性竞争者,还是攻击恶性竞争者。每一个行业都存在“良性”与“恶性”的竞争者,企业必须要能分辨之,并支援与扶植良性竞争者,而攻击与铲除恶性竞争者。良性竞争者所具备的特点是:他们依据行业的游戏规则来行动,对行业的潜在成长有合理的假设,依据成本结构制定合理的价格,他们喜欢有一个平静和谐的行业,限制自己在行业的某一部分或者区隔内,他们能促使同行业致力于降低成本并改善产品差异化的情况,最重要的是他们安于目前市场的占有率与利润局面。相反的,恶性竞争者往往会破坏游戏规则:他们企图以强大的财势掠夺市场占有率,甘冒风险,经常做超过需求的投资,以及破坏行业均衡等。企业应该净化行业结构,使良性竞争者得以在行业内共存。通常公司应该采用谨慎的授权,采取选择性的报复,以及适当的结盟手段,才能使行业变成为:①竞争者不会相互残杀,或企图阻决对方的生路;②彼此共同遵守行业的规则;③彼此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化;④彼此试着凭借努力来扩大市场占有率,而非掀起市场占有率的争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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