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过程存在的误区
记得太阳能信息报曾刊登过一道这样的测试题:
B公司:九点上班,不计考勤。每人一个办公室,每个办公室可根据个人爱好布置;走廊的白墙上,信手涂鸦不会有人制止;饮料和水果免费敞开供应;上班时间可去理发、游泳。
C公司: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爱穿什么就穿什么,把自家的狗和孩子带到办公室也可以;上班时间去度假也不扣工资。
这三家公司你觉得哪家公司更有发展前途呢?相信绝大多数的人会认为第一家公司会有更好的前景,因为他们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有松有弛,比后面那两个“不正规”的公司应该发展得最好。可事实却令人意外:
A公司: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1997年成立,2005年7月因管理不善,申请破产,生存期9年。
B公司:微软公司。1975年创立,现为全球最大的软件公司和美国最有价值的企业。
C公司:Google公司。1998年由斯坦福大学两名学生创立,据说目前每股股价四百多美元,上市一年翻了3倍,超越全球媒体巨人时代华纳,直逼百年老店可口可乐,也是唯一一家能从微软帝国挖走人才的公司。
管理规范、制度严密的公司才生存9年,而表面上谈不上管理实行自由化工作的公司却成就了一代伟业,其中的差别在哪里呢?
我想其中的差别并不在于管理形式的严厉与否,其实质在于管理的切入点不同。中国式管理习惯以“管住人”为目标,只要看到员工在规规矩矩的呆在公司,管理任务就算完成。因为我们最害怕的是员工不努力、乱来,所以为了预防这一点,我们就用一些能够看到员工正在努力的或没有乱来的制度来证明一切良好,至于员工“努力”过后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那就不在管理者考虑的范围之内了。而另两个公司的管理则侧重于“理好事”,公司不需要看到你在规规矩矩的做事,公司只需要看你把事做好了没有就行,只看阶段性目标的达成情况,至于在做事过程中是怎样利用时间的,那就不在管理者考虑的范围之内了。
一个着重一“管住人”,一个着重于“理好事”,为了达到管理人的目的,当然就会用看得见的表现形式来体现,因此以“管人”为主的管理就会调强行为规范的管理而非员工的技能管理和心态管理,强调工作时间上的管理而非工作绩效方面的管理。而要“理好事”却不一样,他得强调员工工作技能和心态达到良好的状态,他得强调阶段性目标的完成,不是说铁棒也许可以磨成锈花针但木棒只能磨成牙签吗,材料不一样,办事的效果当然也不会一样,因此,要办好事前提就得找对人——当员工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都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事就好办了,事情都给你办好了,其它方面的规矩总可以少一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