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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公司的产品开发策略(二)

  三是公司历史。新公司与老公司存在着很大差别。新公司适应能力好,应变力强,开发新险种更迅速;老公司则往往由于系统庞大复杂而使新险种的推行困难。这一点在产品设计前就应充分考虑,以保证新旧产品的衔接和顺利替换。但新公司往往缺乏足够的基础数据,给新险种的设计带来困难;而老公司信誉好,网络完善,收集数据全面,一旦新产品打入市场,容易扩大规模;对原有产品的进一步推进也较容易,常在保持市场占有率基础上细化险种或加强薄弱险种或突出优势险种方面作文章。 

  二、产品策略 
  该策略是着眼于产品本身进行产品开发。 
  新产品一般来源于三方面:即完全创新险种、借鉴移植国外先进险种和包装改造旧险种。由于技术条件和实施环境的限制,使前两种方法应用范围有限,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现有产品,就成为产品策略的重要内容。可用于改造的险种不仅包括本公司产品,还包括其他公司产品。因为市场上所有产品的优劣一般可以直观的看到,对此,寿险公司完全可以采用一种“超越战略”,即对现有产品加以改进后投入市场。由于改进后的寿险险种强化了原有险种的优势,规避其劣势,反而会走在最初开发者的前面,形成所谓的“超越”。采取“超越战略”的合理性就在于:市场上的寿险产品都是适应一定的寿险需求而产生的,直观其销售状况好坏可给寿险公司进行市场分析和产品定向提供极好的借鉴意义;而且人身风险的单一性决定了寿险产品的趋同性,保障范围无非是生、死、病、残、老,因此,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寿险产品的创新空间是有限的,模仿总是不同程度的存在。而寿险保单在市场上广泛散发又决定了模仿的可能性,关于其他公司的产品,即使没有确切的数据资料,但通过直接接触客户的营销人员其大致情况总可以了解,作出模仿的保单并不困难。问题是如何模仿。欲使公司长期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光模仿是不够的,一定要结合公司特色,创新出有竞争力的产品,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而且,市场上的现有品种良莠不齐且不说,模仿也是有局限性的,如前公司策略所述,别人能卖的险种,本公司不一定能卖,盲目模仿,必将导致经营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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