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的基本理论(一)
一、组织
(一)结构论
1、组织:是为了达到某些特定目标,经由分工与合作及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人的集合。这个定义包含三层意思:
(1)组织必须具有目标;(2)必须有分工合作; (3)是一个“人的集合体”。可以从两个方面看组织:一是作为一个实体的组织,即把组织看作是为了达到自身目标而结合在一起的具有正式关系的一群人。对于正式组织,这种关系是指有意识形成的职务和职位的结构。二是将组织视为一个过程,组织的对象可能是人或者工作,即把组织看作是一种管理活动,如确定要完成的任务,谁来承担这些任务,如何把任务归类,以及谁向谁报告,决策在哪一级做出等等。在正式的组织中,这是指组织成员认同和有意识建立的分工、协调和联系沟通的方式。
(二)、行为论:巴纳德在《经理人员的职能》一书中给组织的定义:两人或两个以上的人的,用人类意识加以协调而成的活动和力量的系统。
1、巴纳德定义的三层含义
(1)构成组织的要素不是人:把人与人的活动区别开来,这是这一定义的最为本质之处。每一个人都具有许多个人特征,如生理的、心理的和文化的,有不同的性格、信念、价值观等等。巴纳德说,当组织需要一名员工的时候,比如需要一个焊工,对于组织来说有直接意义的,是如何确保完成一定质量的焊接,而不是这个焊工有什么样的个人特征。
进行这样的区分的意义在于,使我们明确这样的道理,即为了确保组织的存续,组织必须成功地从组织成员个人那里获得必要的活动。员工即使再有能力,如果不能使其充分发挥出来的话,作为一个组织就是失败。这一点告诉我们的道理是,作为一个组织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激励。所以,这也是激励成为组织行为学研究的重大课题的原因
(2)组织的各种力,构成一个系统
所谓系统,按照系统论的定义,指的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要素的集合体”。也就是构成这个东西的各个要素是相互发生作用的。组织就是这样一个“人的协动活动相互作用的系统”既然是一个系统,它就具有了整体性特征,也就是说系统内的各个组成要素不能分解还原成单个要素,而是相互作用的一个整体。在相互的作用下,另外,这个定义还为后来的组织定义:开放系统论奠定了基础。组织的绩效就会有两种可能性,即也可能大于个体力之和;也可能在反作用力的相互抵消之下,小于个体力之和。这一点说明,组织要解决合力、群体力增值的问题。所以,组织行为学研究的另一重大课题就是如何进行理想的相互作用力设计。
(3)组织是个结构体系和动态过程
静态的角度看:组织是一个各种活动和力的系统,必然呈现出结构性特征,也就是组织是一个责权角色结构,即一定的职权、职责、上下级关系和组织的结构。从动态的角度看:组织在达成既定目标的过程中,还必须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合理地配置各种活动和力量,使其保持一定的秩序和平衡,以便有效地进行“协作”。这样,组织又在不断地变动,包括它的责权角色结构都需要因时因地的调整。所以,组织总是一个动态的活动的协调过程。
通过这一点使我们明白,组织是一个需要动静结合,保持平衡的。它既要有一定的结构,但又必须不断地调整结构和各种活动。于是,结构和协调过程这两个方面也就成为组织行为层次所要研究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如何设计组织结构、如何调整组织结构和一切活动。
综上所述,作为一个组织它要解决三方面的任务:(1)激励(2)合力增值(3)结构设计和活动过程的调整。后来的组织论学者评价说,这是对组织给出的最著名的定义。这一定义之所以被广泛接受是因为:其包含变量少,可操作性强;广泛适应各种具体情况,抓住了组织的本质特征;其概念框架可以有效的与其它概念融合,有机地组成一个概念体系。